| 甲、乙、丙三村合修一条路,三个村所修路程的比为8:7:5。现在要三个村按所修路程派遣劳动力。丙村由于特殊原因,没有派出劳动力,但需付给甲、乙两村劳动报酬1350元,这样甲村派出60人,乙村派出40人。问:甲、乙两村各应分得多少元? |
每份是几人:(60+40)÷(8+7+5)=5(人),
甲村多派的人数:60-8×5=20(人),乙村多派的人数:40-7×5=5(人),20:5= 4:1,
甲村应得钱数:1350×
=1080(元),乙村应得钱数:1350×
=270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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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因为12=2×2×3,所以
不能化成有限小数; 